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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教学大纲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0日 00:00    作者:    点击:[]

《宪法学》教学大纲

Constitutional Law

课程编码:07A11102 学分:3 课程类别:专业基础课

计划学时:48 其中讲课:48 实验或实践: 0 上机:0

适用专业:法学专业

推荐教材:许崇德 胡锦光等 主编《宪法》(第四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参考书目:胡锦光 韩大元著,《中国宪法》,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徐秀义 韩大元著《现代宪法基本原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0年版。

课程的教学目的与任务

本课程为法学专业的基础理论课程和核心课程,学分数3。主要讲授内容是:宪法的基本理论,国家本质和国家形式的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组成、职权、任期、组织和活动原则等。本课程的主要教学目的与基本要求是,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四项基本原则是宪法的指导思想。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关于宪法的基本理论;了解我国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它的具体规范;理解我国宪法的优越性,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尊严;推进我国立宪、行宪的科学化,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国家建设而努力;为学习其他法学课程打下坚实基础。

课程的基本要求

1、使学生了解宪法的基本理论,国家的本质和形式,了解国家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了解和认识国家机关的组成、职权、任期以及活动的基本原则。

2、通过课堂讲解、讨论和学生课下阅读、思考,使学生在掌握我国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规范,了解我国宪法的优越性,为推进我国依宪治国的步伐,为我国民主法治建设和法治国家建设做好理论准备,并为学习其他课程打下基础。

3、要求学生在学完本课程后,能运用宪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独立地分析评述宪法实践中的问题,为推动宪法实践做出努力。

4、除正常的课堂教学之外,还辅之以课堂讨论,旁听人大会议或人大常委会议。组织收听收看每年的“两会”(人大会议、政协会议)等等,完成本学期的教学。

各章节授课内容、教学方法及学时分配建议(含课内实验)

第一章 宪法总论 建议学时:8

[教学目的与要求]要求学生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宪法的概念和本质,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分类的方法以及两种不同类型宪法的主要区别;宪法渊源、宪法典结构和宪法规范的特点,宪法监督的基本类型及中国的宪法监督,宪法与宪政,宪法关系的主体、内容、客体,宪法的作用。本章的学习重点和难点是:宪法的概念、基本原则;宪法规范;宪法监督;宪法与宪政。

[教学重点与难点] 宪政的含义、违宪审查的体制

[授 课 方 法] 以课堂讲授为主,课堂讨论和课下自学为辅。

[授 课 内 容]

第一节 宪法的概念和本质

一、宪法的概念

二、宪法的本质

第二节 宪法的分类

一、宪法分类的意义

二、资产阶级学者传统的宪法分类

三、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分类

四、分类评价

第三节宪法渊源、宪法典结构和宪法规范

一、 宪法渊源

二、宪法典结构

三、 宪法规范

第四节宪法关系

一、宪法关系的概念

二、宪法关系的主体

三、宪法关系的客体

第五节宪法的作用

一、宪法的确认和巩固作用

二、宪法的规范和限制作用

三、宪法的指引和协调作用

四、宪法的评价和宣传作用

第六节宪法监督制度

一、宪法监督制度的概念和意义

二、现代国家的宪法监督制度

三、宪法监督的内容和方式

四、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

第七节宪法与宪政

一、宪法的概念和特征

二、宪法的基本内涵

三、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政

第二章 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建议学时:6

[教学目的与要求] 要求学生掌握近代宪法产生的原因,英、美、法宪法的产生过程,社会主义宪法的产生和发展,世界宪法发展主要趋势,旧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1982年宪法的基本精神及修改的主要内容,本章的重点和难点是: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当代宪法的发展趋势,我国现行宪法及其修改。

[教学重点与难点] 近现代宪法产生的思想基础

[授 课 方 法] 以课堂讲授为主,课堂讨论和课下自学为辅。

[授 课 内 容]

第一节近代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

二、近代宪法的产生过程

1、英国宪法的产生。

2、美国宪法的产生。

3、法国宪法的产生。

一、宪法的发展

1、资本主义宪法的发展。

2、社会主义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二、当代宪法的发展趋势

1、宪法类型上的发展趋势。

2、宪法形式上的发展趋势。

3、宪法内容上的发展趋势。

第二节旧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清末、北洋军阀、国民政府制定的伪宪法

二、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宪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三、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人民革命根据地的宪法性文件

第三节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二、1954年宪法

三、1975年宪法

四、1978年宪法

五、1982年宪法

第三章 国家的性质 建议学时:4

[教学目的与要求] 要求学生掌国家性质的决定因素:各国宪法对国家性质的规定:中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决定我国国家性质的经济基础是以公有制为核心的经济基础;建设同我国国家性质相适应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一个战略方针问题。只有从各阶级的地位、经济基础全面地掌握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根本性质。

[教学重点与难点] 国家性质的概念及决定性因素,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我国的五种经济形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授 课 方 法] 以课堂讲授为主,课堂讨论和课下自学为辅。

[授 课 内 容]

第一节国家政权的阶级本质

一、国家性质概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第二节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

一、经济制度的概念及在各国宪法中的表现

二、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

第三节国家的精神文明建设

一、精神文明与宪法

二、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

第四章 国家形式 建议学时:4

[教学目的与要求] 要求学生掌握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及类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理解它的社会主义民主本质及其如何发展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特别行政区制度;国旗、国徽、国歌是国家的标志,从而热爱祖国,自觉维护祖国的统一和尊严,为建设祖国而奋斗。

[教学重点与难点] 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和分类,发展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实行单一制的原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特别行政区域制度国家性质的概念及决定性因素,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我国的五种经济形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授 课 方 法] 以课堂讲授为主,课堂讨论和课下自学为辅。

[授 课 内 容]

第一节政权组织形式

一、政权组织形式概述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三、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

第二节 国家结构形式

一、国家结构形式概述

二、我国是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治制度

四、特别行政区制度

第三节 国家象征

一、国旗、国徽是国家的标志。

二、国歌是代表国家的歌曲

三、中国的首都北京

第五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建议学时:8

[教学目的与要求] 要求掌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基本理论,认清我国公民在国家生活中的法律地位,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内容,明确权利与义务的辨证关系,以宪法为自己的最高行为准则,维护人权,正确地行使权利,自觉地履行义务。

[教学重点与难点] 公民、人民的概念及原则,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内容以及如何正确地行使权利、自觉地履行义务。

[授 课 方 法] 以课堂讲授为主,课堂讨论和课下自学为辅。

[授 课 内 容]

第一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概述

一、公民和国籍

二、公民与人民

三、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概念

四、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历史发展

五、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利的关系

六、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保障及其界限

第二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一、公民参与政治生活方面的权利和自由

二、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

三、宗教信仰自由

四、公民的社会经济方面的基本权利

五、文化教育方面的基本权利。

六、特定人的权利

第三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一、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机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四、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五、依法纳税

六、其他方面的基本义务

第四节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及行使原则

一、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

二、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行使的原则

第六章 选举制度 建议学时:6

[教学目的与要求] 要求学生掌握我国选举制度的历史发展和它的社会主义民主本质;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我国选举的组织和一般程序;我国选举制度较之于资本主义选举制度的优越性;

[教学重点与难点]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我国选举的民主程序。

[授 课 方 法] 以课堂讲授为主,课堂讨论和课下自学为辅。

[授 课 内 容]

第一节选举制度概述

一、选举制度的概念

二、选举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三、选举制度与政党制度的关系

四、选举者与被选举者的关系

第二节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二、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三、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四、无记名投票的原则

五、差额选举的原则

六、选举权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原则

第三节我国选举的民主程序

一、直接选举程序

二、间接选举程序

第七章 国家机构 建议学时:10

[教学目的与要求] 掌握我国的国家机构制度,通过学习应当对于我国的国家机构的概念、范围、组织原则、职权、类别等基本知识有所了解。本章重点和难点是国家机构的职权及其差别。

[教学重点与难点]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我国选举的民主程序。

[授 课 方 法] 以课堂讲授为主,课堂讨论和课下自学为辅。

[授 课 内 容]

第一节国家机构概述

一、国家机构的概念、特征

二、国家机构的阶级本质和类型

三、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1、民主集中原则。

2、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3、联系群众原则。

4、责任制原则。

5、精简和效率原则。

6、民主平等原则。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二、全国人大常委会

三、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

四、全国人大代表

第三节 国家主席

一、国家元首概述

二、我国国家元首制度的历史发展

三、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元首制度

第四节国务院

一、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

二、国务院的组成和任期

三、国务院的领导体制

四、国务院的会议制度

五、国务院的职权

六、国务院所属部、委及其他机构

第五节中央军事委员会

一、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地位

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

三、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职责和领导体制

第六节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第七节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一、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性质、地位构成

二、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职权

第八节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一、村民委员会

二、居民委员会

第九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一、人民法院

二、人民检察院

第十节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

一、香港特别行政区

二、澳门特别行政区

撰稿人:杨士林 审核人:邹艳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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